2022年度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时间:2022-05-25 10:5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公司转型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全面推进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信念、“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司”引向深入,为实现“百亿xxx”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具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

  (二)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

  (三)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四)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

  (五)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

  (六)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二、责任内容

  (一)公司党委层。公司党委是公司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应紧紧围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这个主题,充分聚焦“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实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对公司各部门(中心)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和主体责任。具体承担以下10项责任:(1)发挥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2)贯彻落实党中央,总行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3)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按照中央三严三实的要求,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4)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央、总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理论、条例、准则;
(5)坚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
(6)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7)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廉洁xxx”特色文化;(8)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9)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0)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员工群众开展工作;(11)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二)公司纪委层。公司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应始终坚持“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具体承担以下7项责任:(1)准确把握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4)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公司各党支部。党支部是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该支部党的建设负主体责任;
支部“一班人”,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具体承担以下8项责任:(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公司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公司经营第一线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公司各部门(中心)主要负责人。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应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既对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对该部门(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承担以下7项责任:(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提高本领、带头锤炼作风,既严格要求自己,又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在企业经营和党的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
(2)自觉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守土尽责”,坚持经营管理与廉洁从业“两手抓、两手硬”;
(3)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持续强化部门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总行党委“十项要求”精神,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严肃整改;
(4)加强内部控制,落实“三评”工作日常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流程环节明晰、岗位职责明确、风险管控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并定期加以检视和整;
(5)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防止贪污腐败案件发生。加强员工行为监督管理,密切关注部门员工思想状况,组织开展员工行为排查(每年不少于1次,排查结果报监察部备案),确保不发生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不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纪检监察和案件查防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廉洁从业和案件防控工作水平。(7)支持本部门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洁建设,配合纪委、公司监察部开展的行为监察、作风纠察等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公司其他关于廉洁从业任务安排。

  三、责任考核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办公室、监察部等部门协助实施。

  (二)考核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年底与每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一并进行。各部门(中心)坚持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自评、半年初评、年度考评”,并于3月、6月、9月、12月底前,分别报告一次落实情况。

  (三)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该部门(中心)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拔使用,组织部门要事先听取同级纪委的意见。

  四、责任追究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责任追究,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公司纪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监察部牵头,党委组织组织部、办公室等部门协助实施。

  (二)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评价时不能评为先进,不推荐提升。

  (三)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干部,不能评为优秀或者先进个人。

  (四)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较差的领导干部,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后,要视情况给予相应通报、诫勉直至组织处理。

  (五)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重视,发现问题能及时指出,并采取措施,但仍然造成不良后果需要追究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予以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

  (七)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对分管范围的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包庇、纵容,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从重处理。

  五、附则

  (一)本责任书由公司党委负责实施,纪委负责监督。

  (二)自本责任书责任期为签订之日至下年度签订之日。

  (三)本责任书由公司党委书记(责任人)与各支部书记(责任对象)双方签署,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保存一份。

  党委书记(签字):
  支部书记(签字):
  

  2018年月日2018年月日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