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辩证法——以价值为线索

时间:2024-03-16 09:22:06 来源:网友投稿

杨煌辉

(华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以往各种劳动论囿于唯心主义立场而不能正确揭示劳动的历史辩证性。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对“劳动”的审视,摆脱了旧唯物主义的自然人本学(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人本主义)与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以亚当 · 斯密、李嘉图为代表的“劳动一般”论)所确立的形而上学解释范式,受黑格尔劳动辩证法的启发,将“劳动对象化”作为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开辟了历史性视域的理论新境界,对人的主体性发展及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变迁进行了科学考察。以价值为线索,马克思批判性研究了价值的历史生成、发展及归宿,揭示了劳动与价值(资本)之间的关系演化是一个历史辩证的过程,价值是劳动对象化的结果,劳动的异化产生了价值的异化(资本)。对价值(资本)进行历史性批判表达出马克思试图揭示劳动的本质(还原劳动的本来面目),重建人类社会生产结构的愿望。而这一努力又推动马克思对使用价值的政治经济学意义作了更进一步的重要思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彰显出来的历史辩证法对于中国建构劳资合理生态具有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将价值概念的提出者追溯至亚里士多德。虽然亚里士多德已清晰地指出了商品价值之间的“等同关系”,即“一种商品的价值通过任何别一种商品来表现”[1]74,而“闪耀出他的天才的光辉”[1]75,但是,“价值表现的秘密”“只有在人类平等概念已经成为国民的牢固的成见的时候”[1]75才得以揭示,而这也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局限性。对此马克思指出:“亚里士多德没有能从价值形式本身看出,在商品价值形式中,一切劳动都表现为等同的人类劳动,因而是同等意义的劳动,这是因为希腊社会是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的,因而是以人们之间以及他们的劳动力之间的不平等为自然基础的。

”[1]75

“劳动”在早期社会并未获得积极评价,如在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教义中,人只有劳动才能通往救赎的彼岸,此时的劳动有折磨、痛苦、卑微等贬义。随着宗教改革及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劳动作为人类力量的展现,在启蒙运动时期得到张扬。在此背景下,洛克将劳动引入人权的视野,将劳动与价值相关联,认为劳动是人类生命的自然体现,人对劳动拥有无可争议的天然所有权,进而推导出劳动衍生的财产权无须经由他人承认或协议确认即同样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自然(无主)之物,因掺进人的劳动而得以“增益”,进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2]。私人财产不仅是人类生命的确证,而且是自由的保障,是人权的基础。洛克的劳动价值论,为国民经济学对有关资本主义财产权(私有制)的合法性的辩护提供了原则性遵循。他将自由和权利建立在劳动价值论上,用劳动演绎出人类价值的可创性,且在很大程度上将传统自然法对人类理性的肯认朝着市民社会的经济关系对财产权的确认迈出坚定步伐,这在政治经济学史上是具有开创性的。诚如马克思所言:“洛克哲学成了以后整个英国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观念的基础,所以他的观点就更加重要。

”[3]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 · 斯密将劳动原则进一步扩展至经济(交往)领域:“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正确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

”[4]亚当 · 斯密继承和发展了重农学派的思想,对财富本源的揭示使劳动具有“财富的主体本质”,从而扬弃了重商主义与货币主义对财富异于人的外在规定,他的“劳动一般”“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的观点,已折射出抽象劳动对价值的创造,是“现代经济学的起点”①。因此,恩格斯和马克思先后把亚当 · 斯密称为“国民经济学家的路德”。沿着亚当 · 斯密的思路,黑格尔探析到劳动对人的需要及社会关系的发展,认为劳动的异化使人获得社会性,个人将自己的对象物转让(异化)给他人或社会而获得普遍性,“价值”正是物的普遍性的抽象规定[5]96。黑格尔自认为解决了康德的问题并指出,劳动的过程即是物的人化过程。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外化、异化)即是人把意识和目的注入物中,物有了自我意识(生命的东西),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6]130-136。黑格尔将这一过程称为劳动“陶冶”,“陶冶”使人在对象物中获得自由意志,在对异己对象的克服(否定)当中证明了自己是“自为存在”[5]148。在主观上,“我出于自然需要、冲动和任性而把某物变为我的东西,这个特殊的方面就是占有的特殊利益”“作为自由意志的我在占有中成为我的对象,因而也才初次成为现实的意志,这一方面却构成占有的真实而合法的因素,即构成所有权的规定”[6]61。财产权的合法性在黑格尔哲学那里获得了辩证法力量。同时,黑格尔将劳动的“对象性”拓展至市民社会(经济的社会关系),并采纳了亚当 · 斯密的观点,指出在劳动及需要的相互依赖中,“主观的利己心转化为对其他一切人的需要得到满足是有帮助的东西,即通过普遍物而转化为特殊物的中介。这是一种辩证运动。其结果,每个人在为自己取得、生产和享受的同时,也正为了其他一切人的享受而生产和取得”[6]239-240。据此得出,“个别的人在他的个别的劳动里本就不自觉地或无意识地在完成着一种普遍的劳动”[5]265。黑格尔把洛克的劳动所有权原则推进至“需要的体系”中,又在亚当 · 斯密“经济人”观点的基础上赋予劳动以“对象性”及“异化”的内容,这一充满思辨色彩的哲学论证,初步实现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的贯通,对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批判产生了重要影响。基于此,马克思对黑格尔劳动辩证法给予了充分肯定:“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非对象化,看做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
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

”[7]205

黑格尔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市民社会的异化根源,他从劳动特殊性中看到“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贫富分殊及“贱民”群体的产生是市民社会无法克服的矛盾。他曾努力解决劳动特殊性遗留的异化症结,然而,囿于唯心主义立场,他的劳动哲学不能直面市民社会的现实,他的“劳动外化”论也未能在生产领域迈出具有实质性的一步;
而以“绝对精神”或“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国家)来调和矛盾,意味着用抽象方法来解决抽象问题,却是进一步将“异化”神秘化。马克思察觉到黑格尔劳动哲学的局限性:一是“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7]205。因而他不能提出消灭异化劳动的理论,更不可能懂得在现实中,劳动的异化和扬弃异化劳动是走同一条道路。二是黑格尔只看到劳动的积极方面。例如,他的“主奴辩证法”为完成人的自由论证而只对劳动的“陶冶”功能作了推演。这样一来,他的辩证法经不起历史考验,只是在劳动概念中兜圈子,丝毫不能对德国古典哲学起到实际性变革的作用。

必须承认,马克思清醒认识到黑格尔的“自我意识”不过是人的主体性的华丽外衣,这一“神秘外壳”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是存在矛盾的。马克思正是吸纳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使得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避免重走国民经济学家的形而上学路线。在《资本论》开篇中,马克思甚至说:“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

”[1]22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用“异化劳动”考察资产阶级市民社会,论证私有财产具有不依赖于劳动对象性的“异己”性质[1]165-166。在马克思早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语境中,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概念虽是互为同义语,但二者并不是循环论证,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结果,异化劳动又是私有财产借以实现的手段,这说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已在马克思早期的劳动辩证法中得到了隐约证明。就劳动辩证法而言,“异化劳动”的提出也隐含着对异化本身的解决,即劳动解放(人类解放)“只有通过劳动本身才有可能”[8]。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没有继续沿用“异化劳动”的提法,而是通过揭示劳动和资本的矛盾来解构资本主义的异化现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发生了如路易 · 阿尔都塞所说的“认识论断裂”[9]。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是异化劳动(或私有财产)结构的术语革新。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批判从哲学批判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批判),最终建立起剩余价值论,这一理路行程始终没有放弃对劳动进行的主体性审查,这也正如张一兵所言,经过了古典经济学“客体向度”的“螺旋式道路”,再回归至“主体向度”重审并批判社会关系的物化迷误,从而在劳动的历史辩证法中,同时也在历史唯物主义建构中揭示出劳动对象性所承载的社会关系之历史走向[10]。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同国民经济学彻底划清了界限。正是由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贯彻了异化劳动批判的思想,马克思关于资本的观点展现出了深刻的历史辩证法内蕴。那么,《资本论》对劳动价值问题的指出和解决,就是聚焦对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与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的完全变革。

国民经济学家对劳动作形而上学式的论证,目的是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作先验、永恒的自然律,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旨在全面瓦解资本主义。马克思认识到,“必须从价值出发,并且从已经在流通运动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出发”[11]213来解构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以经济元素——商品为切入点,马克思发现商品价值的双重现象是国民经济学家不能解释的,他从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中引出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使用价值由具体劳动生产,价值由抽象劳动生产。在商品交换中,价值形式由使用价值转换为价值,劳动形态由具体劳动转换为抽象劳动,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将社会生产中的价值结构与劳动结构进行关联,则解决了长期以来国民经济学家们的困惑,即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困(异化)问题。国民经济学家没有看到“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因为价值量的分析把他们的注意力完全吸引住了”[1]99。从劳动的抽象的量出发,只会片面地看到劳动对财富的积累,没有注意到不同的劳动会内在地对财富进行结构性生产,最终会导致财富的价值性分配。缺乏对劳动过程进行深入考察,国民经济学家肤浅地将贫困归因于工人阶级的懒惰和道德败坏,将富裕归因为资产阶级的美德和勤劳勇敢。

由此,价值二重性导向劳动二重性的发现,使马克思抓住问题实质,对劳动价值论“批判性理解的全部秘密就在于此”,这是“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地都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12]。价值对劳动的抽象犹如“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13]31。这一过程的复杂性及迷误性,势必掩盖属人的社会关系,使劳动本质失真(自由自觉劳动变为谋生劳动)。马克思通过对“价值-抽象劳动”这一“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现象进行解剖,论证了价值如何遮蔽使用价值、具体劳动又如何在抽象化中走向异化,从历史层面透视并审查资本主义异化问题,其意义犹如“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探明了劳动价值形式在“经济的社会形态”中的历史走向,揭示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既不是“先验的自然”,也不是“永恒的自然”,而是“历史的自然”。

以对“价值-抽象劳动”现象解剖为历史“钥匙”,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历史演进理解为“自然史的过程”。关于“经济的社会形态”,马克思大致有两点论述:一是劳动生产力尚未高度发展,物质生产问题依然是社会基本问题,物质生产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二是经济(物质)规律在社会发展中仍起“自然”作用,其必然性凌驾于人的主观能动性之上。例如,传统社会的生产受制于自然规律所起的客观盲目作用;
又如,商品社会的生产及交换受制于价值规律所起的“看不见的手”(似自然性)的作用。按马克思的理解,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都属于“经济的社会形态”。人对物“自然必然性”的服从并不是人之存在的最终确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物化现象的批判,实际上是批判抽象、片面的“金钱和物质利益的关系变成了人的主要动力”[14]。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消灭劳动”,就是要消灭遮蔽人的自由个性的抽象劳动,消灭产生抽象劳动的“经济的必然性”,确证劳动对人的本质之真实创造,从而发展出“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13]90。基于这种建构导向,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物的关系对人的关系颠倒背后具有深刻的“价值-抽象劳动”特征,以此可以推演出在劳动价值关系的视域下,“经济的社会形态”大体经历了“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主导型社会”—“价值-抽象劳动主导型社会”—“使用价值-具体劳动确证型社会”的特征走向。

“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主导型社会”是以“人的依赖性”为特征的“经济的社会形态”。“人的依赖性”共同体与不发达的生产方式相联系,生活资料经常性短缺,为满足自然共同体的实际有用性需求,使用价值的生产是社会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人依附于自然共同体。土地是使用价值的直接自然来源,亦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经济基础。“全部财富被归结为土地和耕作(农业)”,土地作为“资本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应当在它的自然特殊性中并且由于它的这种自然特殊性而起作用”[7]180。交换价值不是社会生产的目的,价值规律因此在社会交往中不起支配作用,生产关系及社会交往亦是狭窄的,“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11]104。可见,具体劳动的具体性纯粹体现在它的自然实用性中,劳动关系的纯洁性则体现在它温情脉脉的“人的依赖性”之中。

“价值-抽象劳动主导型社会”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特征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当人的劳动产出出现剩余时,劳动产品转换为商品就成了客观的必然,商品经济的实质是劳动交换。当劳动及劳动产品被纳入“需要的体系”时,具体劳动的目的是成为社会劳动,使用价值的目的是成为交换价值。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劳动与价值的双重性不能兼得,商品经济隐含着风险。具体劳动生产的使用价值只有被他者承认,所消耗的劳动才能得到补偿,否则再生产就会遇到障碍。可见,劳动社会化是人们围绕“为承认而斗争”进行的价值活动。虽然这一过程发生在交换领域,但是问题的重要性却在生产领域。“物的依赖性”关系以私有制为前提,彼此之间的具体劳动只有生产出他者的使用价值,劳动者社会价值的实现才具备可能性。

以交换为内在要求的“物的依赖性”体系揭示出劳动分工到劳动联结的逻辑自洽。诚然,劳动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预示着异化劳动现象的出现,如物的关系支配了人的关系,但“物的依赖性”又创造出使每个人联结的条件。人的独立性通过价值交换得以张扬,只有在价值“具有这种抽象能力的情况下,才可能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②。因此,无论是马克思,还是黑格尔,都看到了商品社会的历史进步性,“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13]56。且从近代共同体研究中不难发现,社会联结不再以等级政治、宗教伦理作为主流考察的对象,而是被归结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历史必然。当人的存在及社会关系受价值规律支配时,那些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和“非神圣形象”都将受到经济理性的批判,人的社会性(主体性)只有在大量的价值交换活动中才能得以展现。

“使用价值-具体劳动确证型社会”是人“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的“经济的社会形态”。马克思显然不满足“物的依赖性”体系所塑造的“自由、平等、博爱”世界。因为物化形式支撑的“人的独立性”是抽象的,人的活动为物的“必然”编织的异己社会关系所统制,人类社会并没有真正摆脱“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马克思早在《德法年鉴》时期就对“人的解放”作了深邃的界定:“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

”[7]46但“物的依赖性”关系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阶段已呈现出“自我批判”的历史逻辑,这种逻辑是建立在物质生产的现实基础之上的。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共产主义初步界定为“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7]185,从而得出“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7]574的重要结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产主义的内涵获得历史唯物主义的进一步明确,即共产主义“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而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7]539。不难看出,马克思深刻认识到异化劳动(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走的是历史唯物主义道路,即在“经济的社会形态”中,基于“价值-抽象劳动”体系的自我批判、自我扬弃,历史地实现“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体系的高级回复。这种“否定之否定”的历史辩证法,指向使用价值是人类社会生产的目的,人的具体劳动所展现出的自由个性不再被各种“外在目的”所抑制,因而,将社会对价值的创造归结为人在对象性活动中对自己本质的真实占有。总之,“使用价值-具体劳动确证型社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存在的使“劳动终止的地方”且“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是通往“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的共同体形态。

“使用价值”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要考察对象。自交换价值体系确立以来,使用价值的丰富性(如劳动的对象性)被各种抽象形式所遮蔽。古典经济学从“不考察工人(劳动)同产品的直接关系而掩盖劳动本质的异化”[7]158。马克思指出,“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15]428“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1]49。显然,马克思的确有意突出使用价值的政治经济学地位。

马克思在《评阿 · 瓦格纳“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指出,正是由于商品二因素的分析,才得以“论证了剩余价值本身是从劳动力特有的‘特殊的’使用价值中产生的”,因此,“使用价值起着一种与在以往的政治经济学中完全不同的重要作用”“使用价值始终只是在这样一种场合才予以注意,即这种研究是从分析一定的经济结构得出的”[16]。使用价值是价值的基础,劳动对它的生产具有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此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劳动一般”论出发,指出“交换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但由于缺乏“使用价值”的介入而认识不到劳动因缺乏生产资料是不可能生产出使用价值的,从而也是不能生产出(交换)价值的,他们的劳动价值论沉浸在劳动的积极方面,作了“劳动生产劳动”“价值生产价值”的循环论证,不能科学地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过是“财富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不过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的“一种暂时的必然性”,而资本主义财富源泉——雇佣劳动,不过“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15]12。

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曾试图以使用价值为对象,通过辩证法考察劳动“造形”。马克思认为,劳动是“活的、造形的火”,使用价值是劳动对象性的现实确证,人“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1]195;
黑格尔将劳动视作主体性的塑造,他在“主奴辩证法”中论证了劳动对事物与人的双向建构,奴隶“在陶冶事物的劳动中……意识到他本身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6]148,得以在主奴体系中“反客为主”而获得自由。难能可贵的是,黑格尔隐约从“使用价值”的范畴中历史性地看到,大工业使劳动的对象性内容直接是机械而不是自然界,从而在质的方面“失去任何多样性”而表现为“纯粹量的劳动”。诚然,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相较于黑格尔劳动辩证法更革命的地方在于,他从不将哲学束之高阁,而是将劳动辩证法投射至现实,锋芒直指资本作为价值的最高抽象的自反性。

总之,使用价值是人类劳动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决定它不论“社会的形式如何”,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1]49。使用价值凝结了人类的劳动创造,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真实存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试图建构一种超越传统抽象劳动价值论的劳动价值体系,使劳动在社会化中真正被确证为人的“积极的、创造性的活动”。马克思曾提到,人的劳动产品是反映人本质的镜子。而依据鲍德里亚的说法,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的“使用价值”理论无非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之镜”。然而,也正是由于使用价值的“生产之镜”的作用,马克思才运用历史辩证法清晰地揭示出劳动价值关系的历史特征及走向。

“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主导型社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自然经济阶段,使用价值低位发展指证劳动的非发展性。农业及手工业生产受客观自然规律制约。人依附于自然共同体,小生产决定个人对价值的创造未能迅速积累到足以使他从共同体利益中分化出来。劳动资料“所有者对非所有者的统治可以依靠个人关系,依靠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共同体”[7]556,共同体秩序看似有条不紊,其背后却是人从属于人的“机械联结”。人的交往不能通过价值关系的建立而普遍化,因而,生产过程偶尔出现的价值盈余不足以造成社会竞争或激发出人们扩大生产的欲望。就个人生产力而言,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尚未形成高度分化以支持社会专业化生产,具体劳动以简单体力劳动为主,劳动力直接与原始自然力相联。低水平劳动力决定生产工具亦是结构简单,功能单一。产品不能通过系统、复杂的劳动加工而获得较高的价值附加,使用价值与自然有用性相联,劳动产品在量和质的供给上都不能推动其成为商品以引起多样的、多方面的社会需求。总之,“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主导型社会”是简单的生产的社会。具体劳动对使用价值的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生命共同体之需,虽未受到各种抽象化与异化形式的侵蚀,但正是由于它的纯朴自然,其社会性及丰富个性也都未能得以充分展现。社会财富的生产是以劳动私有制为基础的低水平生产,且劳动亦是作为剥削性劳动,未能确证人对自身力量的全面占有。

“价值-抽象劳动主导型社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商品经济阶段,使用价值虚幻发展指证劳动的异化性。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建立的私有制是对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人的社会关系建基于交换价值的发展。国民经济学家们虽也看到了商品经济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劳动的社会交换,但拘泥于将商品作纯粹的物的辩解,导致他们将价值表象中物与物的等价性理解为劳动交换的原则。马克思将商品及由商品衍生产物“货币”及“资本”理解为社会特定条件下的生产关系,商品背后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二元结构及互相矛盾才得以清晰揭示。而劳动力转化为商品,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形态和生产关系中才能得以实现。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当劳动者自由得除了自己的劳动力外而一无所有时,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才被凸显出来。因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在生产消耗中对劳动产品使用价值的凝结,体现了个人劳动能否被社会劳动所承认。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人的劳动潜在能力,要经得起资本价值增殖的考验。在商品社会中,资本家更关心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价值的货币表现),这一价值无非是劳动力使用价值的抽象化形式。作为劳动交换的尺度,价值既体现商品使用价值之间量的交换比例,也反映具体劳动与社会必要劳动的比例,是决定资本增殖对劳动力需要的尺度。因此,马克思说:“(资本家的)主观目的,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唯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决不能把使用价值看做资本家的直接目的。

”[1]178-179事实上,劳动力商品之所以较一般商品特殊,在于其“使用价值”与“价值”的不对等,虽仅有二字之差,但精明的资本家仍然看到了其中巨大的可图的利益。正如大卫 · 哈维也认为:“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一种与其他任何商品不同的特殊的商品。首先,这是唯一一种具有创造价值能力的商品,这点是最重要的。

”[17]劳动力在投入生产时,其使用价值的消耗能生产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不仅再生产出劳动力本身,而且再生产出资本家对劳动者的雇佣关系。这种生产体现在资本关系“最美妙的地方,在于它不仅不断地再生产出雇佣工人本身,而且总是与资本积累相适应地生产出雇佣工人的相对过剩人口。这样,劳动的供求规律就保持在正常的轨道上”[1]881。

资本是“积累起来的劳动”,资本与劳动本是同源同构,随着积累起来的劳动而发展,“活劳动”与“死劳动”相分离,即劳动与资本相对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在很大意义上遵循了他早期的“异化劳动”思想,积累起来的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是劳动自身异化的结果,这种异化只有在具体劳动变为抽象劳动的过程中才能得以揭示,这一过程的秘密正是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劳动与资本的矛盾才得以充分说明:资本对劳动力的需要只是因为资本对剩余劳动的需要。然而,一旦劳动力使用价值抽象为劳动力的价值(工资),劳动力中作为剩余劳动的剥削部分就被掩盖了,因为“价值”最明显的外部特征是等价性,在形式上好像表现为全部劳动量的价值,但劳动者实际获得的只是劳动力的价值(工资)。因此,资本与劳动交换的实质不平等性归结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永远要大于劳动力的价值(工资),这一特殊差价能够产生剩余价值,正因如此,资本才有了它存在的理由。马克思揭开商品、货币、资本作为价值形式具有“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神秘力量,它们不过是劳动社会化的形式和手段,却僭越了劳动成为“一切人类劳动的直接化身”,且“变得明显了,耀眼了”[1]113。由于价值在抽象过程中取得了“拜物教”般的地位,人类劳动的丰富个性及其对象性内容被表现为“这些简单的物,即银和金”。诚如马克思所言:“当一般等价形式同一种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结合在一起,即结晶为货币形式的时候,这种假象就完全形成了。

”[1]112在社会交往中,人的关系采取物的(货币)关系的虚幻形式。而价值把异质劳动“踊化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洛克的劳动所有权论也走向晦暗与诡辩,对他人劳动的支配关系在价值规律中取得“合理”形态,“所有权在一方面转化为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利,在另一方面则转化为必须把自身的劳动的产品和自身的劳动看做属于他人的价值的义务”[13]107,正因为资本(关系)的本质是一种“支配他人劳动的权力”[13]273,资本家无须向社会“支付等价物”便可廉价获得劳动所有权[13]107。当支配他人劳动获得法的形式时,资本主义也就从人们的意识中抹掉资本对劳动剥削的事实,且这种强制随着价值形式“商品—货币—资本”的演进而变得“自然而然”和物的自然必然性。可见,价值主导下的社会交往,劳动力的个性被遮蔽,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被抽象化,最终指向了资本对劳动的隐秘剥削,资本对欲望的虚假制造。

马克思从资本的辩证性中看到了价值的历史性。抽象是社会化一种手段,价值把一切个别的、特殊的劳动都抽象成无差别的同质劳动,劳动要素得以冲破各种障碍而实现自由流动。价值在形式上“不但尊重自由和平等,而且自由和平等是它的产物;
它是自由和平等的现实基础”[18],且商品关系发展到货币及资本阶段,价值的抽象功能发挥得更有力、更全面、更具革命性,因而把抽象建立在经济关系的基础上远比建立在意识形态、宗教、道德等“神圣形象”上更易获得社会意义。在“价值-抽象劳动”主导的生产体系中,人类创造的使用价值(物质财富)比以往一切时代创造的价值总量还要大。人类社会开启了现代化时代,资本使自然界各个领域服务于它增殖的需要,从而真正把发展生产力确立为“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19],为产品经济的到来创造了前提。

“使用价值-劳动确证型社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的产品经济阶段对商品经济阶段的积极扬弃和超越,使用价值真实发展指向劳动对人的本质的确证性。商品、货币及资本是交换关系中价值表现。货币是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矛盾推移下的产物,既是特殊的商品代表(金、银),又是资本抽象力(社会力量)的执行者。货币沟通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使人的关系拓展不再以道德、宗教、等级作为纽带,而是将人的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为经济关系。货币在编织经济关系的同时,不断消解偶然性力量对共同体的支配。在经济交往不断扩大的境遇下,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劳动者,他们建立联系都不能从各自的规定出发,而是应以社会规定为规定。货币之为货币,决定它必须持续以社会化的方式,把人们的活动都归结为“物的依赖性”关系下商品价值的创造活动,这使得“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互相的和全面的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13]51。如果用W 代表物,G 代表倾向,那么这种关系开始是以W—G—W′形式,发展至G—W—G′形式,最后纯粹是G…G′形式,价值抽象化愈加坐实了货币的权力本质,似乎不依赖现实生产也能自行增殖与独立建构社会关系,这种“经济的必然性”导致资本家们普遍“患一种狂想病,企图不用生产过程作中介而赚到钱”[20]。货币之所以有这种“自由与独立个性”,是源于它对劳动力商品的购买,使其必然要发展成资本的价值形态,社会关系由最初的“商品拜物教”形式发展至“货币拜物教”形式,最终确立起资本在社会关系中的统治地位,即“资本拜物教”形式。资本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社会权力、“价值的价值”。也正是因为价值发展到资本的极高阶段,从而历史地将劳动的社会关系强有力地普遍化。

产品经济的出现意味着社会生产由价值本位走向使用价值本位,这是价值“自我批判”的历史性结果。不否认马克思的文本中对资本的概念有诸如“积累起来的劳动”“过去的劳动”“对象化的劳动”等古典经济学的提法,但马克思在发展异化劳动理论的同时揭示出了资本是劳动异化的社会生产关系。资本何以异化为“独立的社会力量”,以形成对劳动过程的支配?问题在于,“积累起来的劳动”形成既定的社会关系,是当前活劳动存在的前提;
而这种前提总是使“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护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7]726。在劳资交换一开始,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地位就存在实质上的不平等。马克思发现,劳动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不是一次性出卖,而是“零碎的出卖”。劳动者用劳动力换得生活资料,资本家以工资(劳动力价值的货币形式)换得劳动力(活劳动),是两种不同性质且不等量的交换,劳动对资本家而言是获得“工人的生产活动,亦即创造力量”[7]726,而生活资料对于自由得一无所有的劳动者而言是暂时的,它仅限于满足劳动者的生存之需,生活资料的消费是不可再生性的“永远消失”[7]726,劳动者又不得不重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把“这种贵重的再生产力量让给了资本”[7]726。国民经济学家之所以把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交换看作是等价交换,是因为没能看到总体劳动者与总体资本家之间的非平等性。脱离“人的依赖性”束缚,单个劳动者看似是自由的,却不过是将自己的劳动出卖给任何资本家的自由,劳动者实际只能依附于整个资本家阶级。因此,马克思说:“工人是以出卖劳动力为其收入的唯一来源的,如果他不愿饿死,就不能离开整个购买者阶级即资本家阶级,工人不是属于某一个资本家,而是属于整个资本家阶级。

”[7]717如此一来,劳动在抽象中走向人的对立面。(具体)劳动及其劳动产品原是人的对象性的积极证明,而在价值关系的支配下,劳动、劳动产品及剩余价值均属于资本家,劳动不是对人的肯定,而是对人的否定,劳动不是成就劳动者,而是以外在的、异己的东西与劳动者相对立,充当资本增殖的手段。马克思澄清道,劳动力不向来就是商品,劳动也不向来就是雇佣劳动,只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才发生异化[7]716。而这个特定关系就是劳动自身异化的产物——价值的最高社会形式——资本。

价值(资本)作为劳动异化的历史产物,终究会在劳动发展中得到历史性扬弃。资本在极高程度推动劳动社会化的同时,其自反性已创造出消灭自身的客观趋势。马克思指出,产品经济之所以是对商品经济的历史扬弃与超越,就在于当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时,人们对社会生产什么、需要什么是明确的,人们同自己的劳动及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是简单明了的[1]97。“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

”[21]327对社会生产和交换而言,劳动时间是计量劳动者“在共同产品的个人可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1]96。社会有计划分配劳动时间以合理调节各种劳动和各种需要在社会生产中的比例。劳动者“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做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1]96,在此条件下,个人劳动的生产亦是作为社会劳动的生产。对个人发展而言,片面的、局部的劳动日益为多样的、协作的劳动所替代,劳动获得了它的全面性。劳动力使用价值在生产消耗中不再形成与人相对立的商品,劳动还原为人类“生活第一需要”,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它的具体性、丰富性塑造了人的个性。因此,劳动的视野获得质的飞跃,其直接目的不再是抽象的(交换)价值,而是满足于人类各种实际需求的使用价值。只有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才能真实反映人的多方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生产力及社会关系而言,生产力因资本关系的消解而获得极大的解放和发展。人们对整个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不再狭窄地靠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又因为价值关系在社会活动中不再起支配的作用,劳动的目的不再是价值增殖的手段,从而积累起来的劳动不再变为可以垄断的社会力量,人们对社会物质财富(使用价值)的需要、创造和满足是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的按照最适合人性原则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7]689。人们更自觉地把节省下来的时间和精力花在提升劳动生产力和发展社会关系上,不再因无序竞争去浪费积累起来的劳动生产力。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人联合体”之所以是“真正共同体”,在于社会联结的纽带不是价值及价值的抽象表现,而是人的“活劳动”,这种劳动的直接联合过程将是“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7]185。总之,消解价值作为抽象力量对劳动的支配,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重新回复到“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产品生产体系,这是经“价值-抽象劳动”商品生产体系的辩证扬弃之后的历史高级回复,也是人的本质发展所在。

劳动社会化必然伴随着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的出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刻批判了价值的悖论在于其抽象性在推动劳动社会化的过程中对人的社会性造成了遮蔽。同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又指证价值只有发展到资本的形式,其内在的扩张性才能将财富与劳动极为充分地社会化,从而使自身逐渐成为历史的多余。这一辩证过程,即表明价值的历史性扬弃是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根本性矛盾得以解决的重要条件。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在于,它以历史辩证法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原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甚至说:“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

”[7]516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又指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

”[21]153据此可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就是关于“价值”的历史辩证法,它在“历史的科学”的意义上,对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启示: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价值配置资源的作用,增强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中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不能急切排斥价值作用,“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22]。在商品经济发展阶段,要利用好价值规律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同时要以社会主义原则规导资本的作用范围,推进资本的科学治理,以改善劳资关系,减少资本对劳动的实际剥削。二是要发挥人才是“第一资源”的作用,提升劳动产品的附加价值。劳动力体现出一个国家人力资源的竞争水平。在生产中,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及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能极大地提升产品的研发能力,增强产品的竞争优势。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的经济制度,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按劳分配”隐含的权利不平等。现阶段,中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虽以劳动贡献计量劳动者从社会获得生活资料和消费资料,多劳多得,拒绝不劳而获,但这种权利承认了劳动禀赋差异,作为形式正义,仍被限定在资本主义框架内,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存在着实际拉大社会贫富差距的可能性。完善与发展“按劳分配”制度,就是要把贫富差距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同时增加科技对劳动的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社会自由时间,提升劳动的丰富性,让人充分享有闲暇时间来发展能力和社会关系。只有当自由时间成为创造社会的物质财富(使用价值)的决定性因素时,劳动对人的发展才真正建立在权利平等和实质平等相统一的基础之上。

注释:

①马克思对亚当·斯密劳动价值论的进步性评价,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亚当·斯密经济学“不再认为私有财产仅仅是人之外的一种状态”;
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亚当·斯密的“劳动一般”对财富的创造“不再只是在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参见:参考文献[7] ,第178—179 页;
参考文献[8] ,第28—29 页。

②马克思指出:“价值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即人们互相把他们的劳动当作是相同的、一般的劳动,在这个形式上就是社会的劳动。如同所有人的思想一样,这是一种抽象,而只有在人们思维着,并且对可感觉的细节和偶然性具有这种抽象能力的情况下,才可能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 卷),人民出版社,1979 年,第2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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